但是我不知道有這樣麻煩的規定,到了去(一九八七)年十二月中旬,才在紐約開始申請。而我必須於今年一月的上旬趕回臺灣,結果在倉促之間當然無法辦成。只好改變去香港和英國的計畫,把這個時段,移作赴大陸探親的日程。我拿中國大陸發給的至大陸探親訪問的「旅行證」,向在紐約的英國領事館,取得了香港的過境簽證,因此於本年四月八日的下午,有生以來第一次進入香港,過了一夜。第二天(九日)的上午離港進入中國的大陸。此項行程的改變使得香港的佛教青年協會困擾非常,只好把已經安排了的演講場地,臨時改請大嶼山寶蓮寺的方丈聖一法師代我講出。但在我過境香港之時,也讓佛教青年協會感到一陣驚喜,並且約定了另一次的時間,預定在本年七月十二日到十六日之間,再度訪問香港,真正做三晚的演講。
三、過境身分到香港
我於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從中國大陸回到紐約之後,即刻辦理回美證的申請,卻一直等到六月底尚無任何消息。打電話向美國移民局查詢,答覆是:大概要三個月。等於說要到七月底才有希望。而香港方面的黃麗蓉居士,一天兩次越洋電話,並用傳真信函,問我簽證的手續辦到何種程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