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
在回國四個月又十三天之中,使我感到東老人對於我的器重,仍然表現於恩威兼重而尤重於採用逆境的磨鍊,所以有一位老菩薩在我背後,對我很同情,他說我得到一份光榮的使命,卻也同時被戴上了一頂沈重的愁帽。我未得到分文遺產,相反地,我要付出極大的能耐,來保護並發展東老人的遺業。所謂恩重如山,受恩之重如高山,報恩時的感受,亦是重如高山!所以我怎麼也報答不盡的了!「捧頭捧腳」的孝敬,我未做到,繼承遺業的擔子,又覺得太重!
所可告慰於東老人的,在我四月二十九日,由於美加兩國一再的函電相催,不得已而再度暫離祖國的祖庭時為止:1.文化館的財團法人已經組成,並經法院公告完成了法定程序。2.文化館的原住眾,鑑心和錠心,均被請為監院。3.老人的徒子徒孫,均被請為財團法人的成員。4.與美國佛教會合作,辦譯經院於文化館的下院農禪寺。5.積極復刊《佛教文化》季刊。6.集印《東公老和尚永懷集》,請到海內外的諸山長老、法師、居士,及政府首長、社會賢達,以及老人生前的友好,執筆為文。7.籌備編印《東初老和尚全集》。8.為了護法有人,特別替文化館組成了兩個護法團體,一是徐度誠居士領導的慈善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