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由於我在歐美的英語世界,十六年來,主持了六十多次禪七修行,已被佛教界公認為禪師,所以,除了許多西方人的禪學團體,邀請我指導他們修行及介紹中國的禪學之外,到我執筆寫這本書為止,已經在以美國為主的歐美各國,應邀在四十多所大學,做了百場以上的演講,其中包括各常春藤聯盟大學。

從一九七八年開始,我也在臺灣北投中華佛教文化館及農禪寺,舉行大專青年學生及一般社會人士的禪修活動,轉眼之間,迄今已過十五個年頭,辦了四十四次禪七。其間,有編、有講、有寫,也完成了關於禪的著作七種,其中的《禪門修證指要》及《禪門驪珠集》,是禪宗古資料的新編;《禪的生活》、《拈花微笑》、《禪與悟》,是我的演講集和論文集。這五本書在國內的反應相當不錯,因此到了一九九一年,便被臺北的圓神出版社,委請散文作家林清玄居士,合編成三本書,標題為《禪門三要》,而在市場的行情,相當的好。我也因此而被國內的許多人士,當作禪師來看。

在前面的第三章第一節中曾經提到,我有禪宗臨濟及曹洞兩系的傳承,禪修上亦曾有過體驗,只是我在沒有到達美國之前,從未考慮過將會成為一位指導禪修的禪師,因緣既然做了如此的安排,也就隨順攝化,負起了傳授禪法的責任。

不過,以我在另一方面的表現,卻又不能說我是一位禪師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