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七八年,當時中國文化學院的創辦人張其昀博士(西元一九〇〇~一九八五年),聘我擔任該院哲學研究所教授,及其附設中華學術院佛學研究所所長。從此,使我在國內,進入學府,擔起了教育及研究的工作。雖然我還是每三個月要東西兩地奔走一次,好在有臺北華嚴蓮社的成一法師擔任我的副所長,李志夫教授分擔若干行政工作。我除了教書,僅張羅出版《華岡佛學學報》年刊,不算過分繁重。由於這項職務,使我有機會一邊跟年輕的學生接觸,教學相長;同時跟當時研究佛學的學者們保持聯繫,自己也要撰寫研究性的論文。
到了一九八五年,因為已升格為文化大學的人事及其政策,有了變動,我便辭去了該校的職務,在幾位朋友和學生的期待鼓勵之下,假臺北北投的中華佛教文化館,創立了「中華佛學研究所」,並且出版《中華佛學學報》年刊。一九八七年七月,奉准教育部立案為乙種研究所,准許我們招收碩士班程度的研究生,但不授與學位。可是,我們的師資、設備、招生的人數及其報考資格,一律遵照教育部對於甲種研究所的要求,並且經過三年的學程,除了必須選修兩種以上的語文,仍得修滿三十六個學分,加上一篇論文,才能夠畢業,所以他們具有碩士的實際學力。故在畢業生中,好多位都考取了公費,留學日本的國立大學,如今已有完成東京帝國大學博士學位回國服務的學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