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宗教比較
宗教,自有人類文明以來,就有宗教的需要和宗教的活動以及宗教的事實,它是人類最終的歸宿處,也是最早的原動力。因此,漸漸地,由各信各的保護神,而發展成為宇宙只有一個神的宗教。可見,唯一神的信仰,是從各信各的多神信仰會合的,因此,唯一神,不一定就是獨一無二,祂應該是無數神格的總稱,不是否定了無數的神格,而由一神來獨斷宇宙的真理。
由於多神信仰的多元化,所以顯得繁雜而迷信,又由於一神信仰的獨斷、排他及征服性,使得宗教與宗教之間,互不相容,這都不是宗教的正面價值所在。可悲的是,自有人類歷史以來,人與人之間,不僅為了物質生活的條件而爭,也為精神生活的信仰而戰。每一個宗教所信的神明,都告訴他們的信徒,真神和善神只有一個,就是他們自己所信仰的。此外,不論信仰什麼神靈,無一不是邪教和魔鬼。因此,也把自己所信宗教以外的任何宗教的信徒視為魔鬼的肢體、魔鬼的化身、魔鬼的代名詞。這都是因為肯定自己所信的,而否定了他人所信的。只想知道自己所信所行是什麼,拒絕知道其他宗教所信所行是什麼。於是,宗教信仰,原本是為人類帶來幸福,結果,由於不同的宗教之間的互相敵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