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並沒有要否定儒及道二派,而是把它們解釋為能跟佛教相通的人文基礎。這就是佛教先接收了中國的文化,然後被中國的文化所接受,形成了中國文化儒、道、佛三大主流之一。

我就基於這些認識,除了研究基督教,而寫基督教之外,也著手收集世界有關各種宗教的資料,並且主張各宗教的信從者,都應該有比較宗教學的常識。我也希望能夠編寫一部這樣通識性的概論書,提供大家參考。到了一九六六年的秋天,我的書還沒有著手編寫,高雄壽山佛學院的院長星雲法師,已經為我在他們的佛學院,開了這門比較宗教學的課。

就這樣,我根據當時能夠蒐集到的中、日文以及由外文翻譯成中文有關宗教的書籍和著作,邊教邊寫,在半年之中完成了一本書,命名為《比較宗教學》,然後於一九六八年交給臺北的臺灣中華書局出版,有二十萬言。那一本書,分成十章:1.原始宗教,2.未開化民族的宗教,3.古代民族的宗教,4.印度的宗教,5.中國的宗教,6.少數人的宗教,7.猶太教,8.基督教,9.回教,10.佛教。我自己並不滿意。

我對它不滿意的原因有二:1.我沒有做太多的比較研究,只有做了一些歷史關係、背景關係,及其源流的探索和展現的說明。2.我懂的外文太少,也可以說根本沒有辦法運用到更多外文的資料。到當時為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