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有宗教的信心,我有要把佛法利益分享給他人的弘願,所以反而覺得充滿了幸福。

每一個人或者每一個族群的經濟生活、社會地位,由於先天的條件、後天的勤惰,以及時空環境因素的不同,要求一律平等,是永遠做不到的。唯有鼓勵財富較多的人,知能較高的人,多為全人類的福利做布施;也鼓勵貧窮的人充實知能,努力進取,並且學習著享受心靈平安的財富。才會拉近貧富不均衡的差距,也才能減少各式各樣的衝突現象。

(講於二〇〇五年二月一日愛爾蘭.都柏林「信仰暨發展」領袖會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