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苦與樂、幸與不幸、乃至貧窮與富足等的衡量與感受,都可能是主觀的,都可能是因人而異、因地而異、因時而異的。只要心態調整了,想法調整了,便可化解心中的委曲、忿怒、不平,如果心安便得幸福和平安。否則,人人向自然環境求滿足,人人向社會環境求公正,人人向不同的族群求公平,人人向家庭的成員乃至兩性的關係之間講邏輯、求平等,當然會有若干程度的效果,但其終究還會有外在的衝突和自心的矛盾。

我處理過不少衝突事件,我每次都見到發生衝突的兩方人員,都會覺得對方是加害者,自己是受害者,都認為為了討取正義及公平,必須採取報復的行動;縱然經過分析討論之後,被判斷為理虧的一方,也會覺得非常的委曲。我的處理方式是告知他們:若以報復作為懲罰對方的手段,不是最好的方法,甚至是最壞的方法。只要雙方都能付出尋求和平解決的誠意,便能以寬恕對方,來避免自己遭受第二度乃至第三第四度的傷害了。

有人認為,貧窮也會造成衝突,可能有一部分道理,但絕不是普遍的真理。其實,物質生活的貧窮,不一定就會犯罪,唯有心靈的貧窮、思想的錯誤,才會使人犯罪,才會為我們的世界帶來毀滅性的災難。例如我自己曾經有六年在山中修行,每天最好的食物是吃蕃薯葉,也曾經貧窮得流浪在紐約的街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