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等人修行求加持加被;第三等的佛教徒沒有修行的依準,只知偶爾求神拜佛,保佑他們平安健康、事業順利、消災免難、婚姻美滿等。在今日的佛教徒中持第三種態度的人佔很大的比例,一九七五年內政部統計全臺灣人口有百分之六十八點五都是佛教徒。其中正式皈依三寶的正信的佛教徒是很有限的;而真正支持佛法慧命的是第一等人,使得寺廟能夠熱鬧興隆的卻是第三等人的功勞。有道是:佛門、佛門。佛有沒有門?沒有。佛法廣大無邊!那來的門戶之限?
第三等人雖非正信,既然他們自己承認是佛教徒,當然就是佛教徒。何況他們敬信神佛,畏懼因果,縱不能積極行善,也不致公然作惡,對他們個人、對全體社會都是有益的。
第二等佛教徒比較了不起,知道念佛、拜佛,努力修行,然卻企求佛菩薩加被及上師的加持。我在日本有位弟子,人還沒有死就一直要我為他寫墓碑。我的毛筆字寫得不好,所以我請別人代寫了給他,他不要!我勸他:「我的字很難看,不要讓我出醜!也免得使你的墓園因我的字而見不得人。」他說:「師父的字就是寶。」為什麼?他說:「我怕死後惡鬼來捉,墓碑上有師父的字,鬼就不敢來了!當師父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時候,我只要抓緊師父的衣角,就可以跟著去了。」真有意思!像這樣的人很多,也不壞。但為了滿眾生的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