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二業的實際行為,便不會構成行為的果報。就好比鏡子是清淨的,可是如果有東西在鏡子前面出現,鏡子就會反映出來。你是鏡子,外境是境界;境界在動,你這面鏡子就反映出境界在動。如果聽到有人說:去殺人!因為你自己並沒有殺人,故也未造業。造業而構成業的果報者,必須是意業加上口業、身業;就是心理的活動,配合著你身體及語言的活動,也就是說:你明明知道要做什麼、或在做什麼,而做了,便得負起受果報的責任。如果僅僅心裡想要做什麼,但沒有付諸行動,只是心動了一下,縱然有果報也很輕微,甚至不會感果報,因為沒有造成事實,未犯罪。有的人心裡並沒有要這麼做,但卻在不知不覺中做了,比如糊塗媽媽帶著新生嬰兒睡覺,在熟睡時無意中把手壓住小寶寶的鼻子,小寶寶因此窒息而死,這個媽媽是犯了過失殺人罪,卻未犯預謀殺人或蓄意殺人罪。依據戒律,凡為癡狂心亂、痛惱所纏、心不由主而造成罪行者均無罪。
六、見怪不怪,其怪自敗
至於打坐時,身體出現各種反應,令人害怕,怎麼辦?
由於每一個人的身心狀況不同,若在打坐時身心產生種種不同的反應,大致上說來,都是正常的。如果坐姿正確,心情不緊張,不要強行控制呼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