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普通所見的都是矛盾,所以認為矛盾是正常的現象,反而以統一為不正常。比如男人和女人結婚是正常的事,其實為什麼要結婚?因為有男女兩性之異,就是矛盾。二個不同的人結婚,目的就是希望和諧、統一;但是,一個矛盾的身心,加上另一個矛盾的身心,並不等於統一,倒是因為矛盾的東西加矛盾的東西,又製造出另一個,乃至無數個矛盾的東西。
有一位居士問我:中國佛教會的出家大德們,為什麼要跟中華佛教居士會對立?我說:「居士和出家人,是兩個不同的團體,當然是對立的了。」他說:「都是佛教徒,居士會的居士們都是出家人的信徒,怎麼還會對立呢?」我告訴他:「丈夫和太太都是一家人對不對?但是太太就是太太的立場,丈夫就是丈夫的立場,這是對立的,不能說太太不叫太太,丈夫不叫丈夫。」他又問:「佛法不是講平等,講和合嗎?」「佛法是講和合、平等的,但立場不一樣就沒辦法統一的。不要說中國佛教會和居士會不能統一,我和我的徒弟也是不能統一的。怎麼統一呢?我不能把我的徒弟變成我,我的徒弟想變成我,也不可能,徒弟就是徒弟,我就是我,不能統一的。除非兩者都修行到了絕對的無我境界,否則是不容易統一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