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野蠻部落中,以為獵取異族的人頭祭祖祀神是善;文明社會則以殺無辜之人為惡。中國古人以為用太牢(牛)、中牢(羊)、少牢(豕)祭祀天地宗廟是善;主張素食及慈悲的人士,則以凡殺生者,皆是惡行。有的宗教以為凡是不信奉其所信宗教的異教徒,都是魔鬼,都應受天罰,都應被消滅,都應入地獄;有的宗教則以為一切眾生本具佛性,現在雖然不信,未來亦必將成佛,不僅不能排斥異己者,乃至要對一切眾生施予平等救濟。在重男輕女的社會裡,男人有多妻及邪淫的特權而不以為惡;女人若有一點招蜂引蝶之嫌,就成為不可饒恕的大罪。類此者不勝枚舉。
因此,為了隨順世間法,救度世間眾生,諸佛皆說為善去惡;若就真實法,則不應落於善惡的層次。修行通俗佛法,是從有善、有惡,為善、離惡開始,到了悟入無生法忍的聖位之際,即不以世間作為善惡標準的判斷,此所謂出格大人,自可有出格的作為。修行禪法,則以不落善惡的分別,作為著手修行的方法,所以不落階梯次第,可以直接證驗到超俗的自由境界。然於初學者的現實生活中,仍得以世間的善惡標準,作為行事的原則。
(一九八四年九月九日禪坐會開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