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在的世界是大家共同的共業所感。由無明煩惱為因,而有人生宇宙的結果,無始無明的煩惱使人產生心理及生理的行為,再由身心的行為產生後續生活及生命的結果,在獲得生活及生命之延續結果的同時,又由於厭苦與求樂的本能而不斷地造作新的身心行為,如此由因至果,從果生因,便形成相續不斷的生命現象,這就是三世流轉。而這個生命現象的起因是內心的無明煩惱,因為個人內心有煩惱而不能平靜,造成外在世界也不能平和。

(二)佛教內在與外在的統一論


眾生與聖人所不同之處在於心的染淨,眾生的心不清淨而有雜染,相反的聖人的心是清淨而無染,心有染故眾生所見的宇宙也不清淨。佛教將世界分為精神的心法與物質的色法,人生與宇宙是由精神的心法與物質的色法組合而成的。在精神與物質二者之中,以精神的心法為要,因為精神的心法是內在生命的動力,而外界的色法是生命的現象,「心」的精神加上「色」的物質,則有人生宇宙的各種現象。我們必須依靠內在的精神才能認識外在的物質世界,如果離開精神,物質的世界對我們來說,就等於不存在。如果我們希望世界和平,首先每個人的內心必須平和,一般人只是希望世界和平而自己的內心卻無法平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