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的信仰思想,亦不得作為價值判斷的標準。
然而,除了宗教,還有其他可約束人心的辦法嗎?雖然有,但不是很可靠。因此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還是需要宗教,有宗教總比沒有來得好。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,認為所有宗教都應該存在,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層次、不同的興趣,可以信仰不同的宗教。
四、佛教的善惡觀念
可分為下述四點來闡述:
(一)有善有惡
這是「世間」的標準,是指人間一般的、社會的判斷或標準,也就是從一般人對他個人、家庭、社會的影響來判斷,正面的說是善,負面的說是惡,包括倫理、道德、風俗習慣和法律的標準。所以作為一個佛教徒,首先要肯定現實社會的善惡標準。
(二)生善滅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