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例而言:我有位學生,認識我差不多有十年了,他以為他是在學禪,但是,我認為他是在玩禪,只是到我們禪中心來,看禪、聽禪、坐禪,但沒有很認真地來體驗禪的生活和禪的精神。
當他見到我時,剛剛和他的太太離婚,所以請求出家,我說:「你不能出家,應該再找一位太太。」嗣後的歲月中,他曾三度結婚又離婚,最近他來見我時,我問他:「你每次選擇結婚對象時,是不是出於你自己的意見?」他答:「是啊!我選擇的時候好像是我做對了,可是,慢慢地日子久了,便發現到我的選擇是錯誤的。」
這種人並不多,但是,我們每一個人事實上都像這個人一樣,對於任何事情的選擇、判斷,大概總是錯的多、對的少。所以人的生命的責任,便是在日常生活中,不斷地改正錯誤。
以上兩則故事,說明了人們大都不瞭解自己,故在大環境的影響下迷失了自己。我們通常所謂的自己,並非真正的我,因為我們所作的判斷,都是在當時的環境影響下產生的動作,所以那是環境而不是我。如果通過禪法的訓練,我們便會找回未出娘胎前的本來面目,那是不受環境影響的真如佛性。
所以,禪的最高經驗是無我,也就是先從錯亂的自我轉成穩定的自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