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六根,即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即是五官及身心。此時的「意根」是精神與物質同時並存的,換言之,意根是物質體但離不開精神,僅說物質體是指神經作用,但一定有精神的部分使之作用而稱之為「意根」。就現代的人體解剖而言,只能看到神經的部分而看不見精神的部分,而六根中的「意根」卻是一般人所看不到的,說不出的。

六根形成之後,十月滿足,便出母胎。出生後,就會接「觸」到周圍的環境,產生感「受」苦樂、冷熱、粗細等心理作用。然後便有如意和不如意、喜歡和不喜歡等的情緒發生,此在十二因緣中,名之為「愛」。然後對於外境產生欣者追求、厭者抗拒的心態,就是「取」的運作了。換言之,取是有取有捨,此種取捨的行為,加起來實際就是五蘊裡的行蘊。

在五蘊中,有了行為之後,便產生「識」,行為的業力,在十二因緣裡便是「有」。有了業力積聚而成的識蘊,便會到來生再去接受另一階段的生命。而十二因緣中的「有」與「識」,略有差別:五蘊中的「識」,一定要到下一生去;而「有」不一定要到下一生去,此生的所作所為、所思所想,很可能在這一生中就能得到果報的反應,所以名為「有」。有了什麼呢?有了業的果報。如果此生不報,在未來世的多生多劫之中,終究也跑不掉。有了此生所作的種種業力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