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印光大師說的「敦倫盡分」。有人認為我們出家沒有敦倫也沒有盡分,至少沒有盡到做丈夫太太的責任,也沒有盡到做兒女的責任。但是出家人有出家人的身分,應盡出家身分的責任,不必有俗人家庭的責任,否則便不是出家人了。佛教要我們盡責任,就是要盡到現在身分能做到的責任。比丘沒有太太,叫他盡什麼丈夫的責任?比丘尼沒有丈夫,盡什麼太太的責任?沒有這個身分就不必盡這個責任。但我們出家人沒有說不盡兒女的責任,若能對一切眾生盡到平等救濟的責任,就是「人成即佛成」的內涵了。

(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晚上講於慧炬社,《慧炬》月刊三四三期刊載,高鶯鶯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