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經百千劫,果報還自受,一己所造之業,定會在生命的遷流之際呈現出來。所以,若有人認為:「現在做壞事沒關係,只要將來修行便可得解脫。」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,那是對人對己不負責任的說法。
在空間方面的彼此關聯,也是相同。任何一件事,都不是孤立的,互為因緣,賓主相倚,息息相關,沒有一人、一事、一物是可以自外於世界而存在的;所以對己對人,不論是為了自私的理由或道德的理由,都須負起責任,這便是禪修精神。禪法的修行,就需要時時刻刻腳踏實地,負起責任。
六、少欲知足.提昇自我
禪修者的心態,是要在行為上沒有做壞事的預謀,若犯了不預知的過失,則以慚愧心來懺悔即可。所謂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。」知過能改,便是善人。
經律中常見到少欲、知足、知慚愧、懺悔、懺悔則安樂等的連用語,都是有助於自我提昇的道理和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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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欲:完全沒有欲是很難的,但要盡量減少。凡對個人物質生活享受的追求要少,凡對社會、對眾生有益的修行,則要精進不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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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足:針對個人身心所求的私欲要知足,對於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的修行,則永無止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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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慚愧:發現自己有了過失,不論是對不起自己,或是對不起他人,都要覺得羞恥,生起慚愧心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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懺悔:生起慚愧心之後,更進一步,需要懺悔。承認自己做的錯事,決心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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懺悔則安樂: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便會心安理得,心中也不再有罣礙,故能在「我已承認」、「我當負責」的情況下得到安樂。
當我們遇到各種困擾及困難之時,遭受各類打擊和挫折之時,或許會因找不到原因來解釋而覺得委屈及不平,但要知道,這些都是過去世自己所造的業因,為今世帶來的結果。所以,我們應該平心靜氣地面對眼前的一切事實,能解決者設法避免,不能解決者則勇敢地接受它,安樂即是來自面對及接受。
學佛的過程,便是透過認識自我、消融自我以達成自我成長、自我提昇的目標。
(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一日講於法鼓山新春禪修營,蘇曉玲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