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當念行法,仁德含弘,慈力無量,我豈可失。
4.當再思惟,若無怨憎現前,從何修行忍辱波羅蜜呢?可知怨則能生我忍,作此觀想,怨憎的人即是我的親善。
5.再作思惟,瞋恚者受報最重,眾惡中上,無有過者。以瞋加物,其毒難制,雖欲燒他,實是自害。
6.當自念言:「外被法服,內習忍行,是謂沙門,豈可惡聲縱此,變色蔽心。」
7.五受陰者,眾苦林藪,受惡之的。如刺刺身,受苦無量,眾怨甚多,當自守護,著忍革履。
統一以上三階,實則便是當以平等心慈悲對待一切眾生。為何能夠看他們是平等的?這要從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來看。我們當前碰到的怨家,在過去不一定是怨家,更不一定是未來的怨家;現在的親友,在過去不一定是親友,也不一定還是未來的親友。怨與親從無始以來,永遠是交互而並行著的。譬如一個家庭裡面,父母、兒女、親戚等等,有互相友愛之時,也有彼此摩擦之時,有的兄弟姊妹時常吵架打架,有的父母兒女彼此作敵人。但通過無窮無盡的三世,沒有絕對的怨家與親家,怨親只是因緣和合的臨時現象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