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利他的存心來達成自利的目的。這與前面所提到的「奉獻」,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凡是人,都希望自己有所成就,有所成長,有一番大事業、有財富、有名望、有地位……等,這些期望誠屬正常。人一定是慢慢成長,成長後再為社會提供「奉獻」。所以一般人都以自利來幫助他人,以自利來參與社會。譬如:公司想賺錢,於是就提出:「要為大眾服務並奉獻公司的成果,將成果與社會大眾共同分享」的理念。請問:提出這樣的說明所為何事?說穿了還不是為了公司的利潤。反之,以自利利人為出發點,公司可成長得更快,縱然是因緣不成熟而不能稱心如意的成長,也不見得是白費力氣,因為目的無非是為了利他。

現今的社會,有許多問題。昨天,我在中壢主持一場由工、商、政、教、企業界負責人等約五、六十位,組成的企業界座談會,由我主講主答。其中一位企業界的老闆問我:「目前的社會,都是以利當頭,我們的公司,想從事研究發展,以便推出新的產品和技術,可惜我們所培養的人,尚未完成研究工作,就已被其他公司以高薪挖走,而且都在祕密中進行,讓我頗覺寒心,更不知是否要繼續培養研究人才?請法師慈悲指示。」我回答:「這不是很好嗎?貴公司不是為了社會國家嗎?貴公司辛苦所培養的人才,由別的公司運用,也是一樣為社會國家奉獻出一份力量。」他又問:「是啊!不過如此一來,我的公司就很倒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