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嚴法師教觀音法門 67


「行蘊」既然有深有淺,於時間上又包含「轉變」與「持續」兩重意義,自然,其本身即是無常、不恆持,而缺乏自性的。

那麼,在「定」中呢?「行」可不可能僅持續,而不轉變?

不可能。即若在「定」中,行蘊也在轉變中-出定、入定、深定和淺定,即代表著不同階段的變遷與流動。

此世不可能含藏永遠不變的東西,這個「心」,尤其不可能!能夠恆持下去,永遠不斷的,就不是「心」了-不是我們的凡夫心、虛妄心,而是「真心」、「涅槃心」。

如是,受、想、行三者都是變化、無常的。「無常」故「無我」;「無我」,即是「空」-既是「空」的,就不是「真正的我」。

我們執持現象界的身體為「我」,感覺、思想為「我」,究其根柢只是「色受想行」所投影出的心理作用。心理作用將「色蘊」中四大和合的假相肉身視為「我」,也將遷流不止的感受、想法、念頭……種種心理活動皆視為「我」,而迷頭認影,以為它具體實存,而牢執不捨。

道理易解,但是,倘不以智慧深深參照、印證的話,下一刻,一旦我們遭遇不順意的人事,聽見逆耳的話語,立即又生氣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