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記了-因為它並未形成經驗,僅是一個知識、理論、概念,並不是真實的體驗與經驗。不來自於切身的驗證,則不是真工夫。

(五)識蘊


「識蘊」,是個深奧的學問。原始佛法,只談六識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共六識;重點集中於第六識的「分別識」。六識不難從日常生活中感知、察覺。但是,人自出生而至死亡,於流轉過程中,所一世一世攜帶、埋藏,更進而影響此世與未來世的微細意識,倘若仍將之命名為「第六意識」,則很難更進一步地剖析、微觀;因此,到了唯識的大乘佛法,則更深細地區分出了第七意識,以及第八藏識。

首先,從第六意識談起,第六意識的「識」含有兩種功能:第一是和五識同時並現,稱為「五俱意識」。例如眼睛觀看、耳朵聆聽、鼻子嗅聞、皮膚觸接、舌頭辨味的時候-眼睛為什麼能夠知曉這是紅的、白的、藍的呢?-這即是第六意識所賦予的「分別」;或者是從記憶中,給它一個標示、記號或名詞。第六意識已在現有儲存的知識、資料中,與現有的五識配合,予它一個「定位」,例如,這朵花是紅的、那朵是白的……,但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