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任何緣,以自己的立場及想法取它的相,那就是「對緣」。不以自我的觀點來接受它,但是很清楚它發生了什麼狀況,這就是「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」。

「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」就是說世間所有的一切,每一法、每一種現象各有其共同性,一定也有差別性。同一個媽媽生的孩子,生十個,十個孩子都不一樣,即使是雙胞胎,看起來雖然長得很像,性格也差不多,其他人認不出來這兩個孩子的差異之處,他們的母親卻一眼就能分辨出來,這是因為即使相似,仍會有不同之處。我曾遇到兩位先生是雙胞胎,他們都結了婚,在我看來他們是一樣的,可是他們的太太,就清楚地知道誰是哥哥,誰是弟弟。我問她們是否會弄錯呢?她們說:「剛結婚時是有點迷糊,不知道誰是誰?可是,他們是不一樣的。現在不要說是眼睛看,用耳朵聽就可以知道了。」

「法住法位」是每一種現象都有它的位置和狀況。有了這種認知,就是「不觸事而知」。不要去否定他人的立場,應該體認各人有各人的立場,這樣就不會有這麼多的煩惱。否則,太太想征服先生,先生想征服太太;師兄要征服師弟,師弟要同化師兄,就產生痛苦了。

今天有位菩薩告訴我,他在沒有聽到「不除妄想不求真」之前,很煩惱,方法用不上力,聽了之後,一下子就變得很輕鬆。諸位是不是也是這樣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