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》卷下四之一釋瞻病篇也說:「舍利此翻遺身,即死屍也。」
我國唐朝的韓愈,諫憲宗皇帝迎佛骨,其實那佛骨就是舍利。
到了宋仁宗時,還有印度僧人善稱等九人,帶來梵經、佛骨、菩薩像等。此所稱的佛骨,其實即是舍利。
所稱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分,出於《菩薩處胎經.常無常品》等所說,其源出印度的梨俱吠陀時代,有兩種葬法,埋葬的是全身舍利,火葬的即成碎身舍利。
由於火葬所得的碎身舍利,《法苑珠林》卷一四,將之又分為三種:一是骨舍利,其為白色;二是髮舍利,其為黑色;三是肉舍利,其為赤色。這是因修持功德而於火化之時,使身體的若干組織凝為結晶物的結果。正因此為結晶物,所以在《法苑珠林》卷四〇又說:「若是佛舍利,椎打不碎;若是弟子舍利,椎擊便破矣。」這個椎打不碎的記載,最初是由「金剛不壞身」的思想而來,本係指其法身。佛的法身不壞,故稱金剛不壞,實則佛的色身照例也要示現無常敗壞。例如《浴佛功德經》中說到,佛舍利分有身骨舍利及法頌舍利的兩種,佛的遺骨為身骨舍利,佛的遺教為法頌舍利,此處的法頌舍利,實即法身理體的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