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到一九六七年夏季,吳申叔先生自己也病逝之後,仍請那位法師在他口中安放舍利,可知那是出於一種信仰的行為。因此,當本書出版之時,便將它修改補充了一些。
現在且對舍利的觀念略加考證如下:
根據《大乘金光明經‧捨身品》中說:「是舍利者,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。」又說:「舍利者,是戒定慧之所薰修,甚難可得,最上福田。」這是將色身舍利比同法身舍利的智慧功德而成的觀念。
在比較原始的經律中,所稱的舍利,大抵是死人的屍骸。例如《長阿含經‧遊行經》將佛陀入滅之後尚未火化時的色身,即稱為舍利,火化時有些人還怕佛的舍利燒光了,故有諸末羅等各相謂言:「今火猛熾,焰盛難止,闍維舍利,或能消盡。」火化後的遺骨也均稱為舍利,所以同經把分取佛陀舍利,稱為「來請骨分」。
《雜阿含經》卷四六第一二二七經,波斯匿王的祖母死了,闍維之後,也有「供養舍利畢」之句。可知舍利也不僅限於出家聖賢才有,在家凡夫的屍骸,同樣是稱為舍利。
因此,在《玄應音義》卷六說:「舍利正音設利羅(Śarīra),譯云身骨。舍利有全身者,有碎身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