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也會漸漸地毀敗。因此,據科學家的實驗,若用精微的儀器觀察一切現象,無一不在剎那剎那的生滅變化著它們各自的組織關係。可見世間的一切現象,無非假有和暫有,並非永恆的常有。既非永恆的常有,若要對它們生起依賴之心,豈非可笑!
世間的一切現象,既非永恆的常有,「我」及「我所有」的觀念,也就無從立腳了。所謂「我」及「我所有」的觀念,可分精神和物質的兩方面來說,這在佛學的專有名詞,精神的部分稱為「正報」,即是生命的主體;物質的部分稱為「依報」,即是生命所賴於顯現的附屬品。
我們先說物質部分的我及我所有:這可分作身內和身外的兩部分。我們的自我感,首先是對自身的肯定為「我」。以身體就是「我」的表徵,有人損害到自己的身體,就會起而與之對抗乃至反擊,這是把物質組成的身體,當作「我」了。再進一步,對於身外的資生之物,也看成為我,若有他人對我的資生之物或愛好之物,加以損傷或侵奪,我人就會對他起而抗拒衛護,乃至有人可以犧牲性命,而去爭取身外的財物,真是所謂要錢不要命。又有所謂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。把外在的我執再擴大出來,就有爭王、爭霸、爭江山、打天下的事情發生,而且層出不窮。事實上,我們如願稍加考察,物質部分的我,根本不是「我」的主體,而是「我」的所有物,比如我們的身體,粗看起來好像就是「我」的主體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