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137

所以「袈裟」之在今日,已是不可多見的東西了!

八、誰夠資格著佛衣?


佛陀制衣,當然是為佛及佛的弟子所受持,所以佛衣乃為佛子所著。但是佛子分為出家與在家的兩大類。出家弟子固然應該披著佛衣,在家的佛子,是否也該披著佛衣呢?若以小乘律來說,毫無疑問,三衣鉢具,比丘、比丘尼之所專有,在家人不必用也用不著。然而大乘《梵網經》的輕垢戒第四十條中,就有這麼幾句話:「一切國王王子,大臣百官,比丘、比丘尼,信男信女,婬男婬女,十八梵天,六欲天子,無根二根(根者性器官也),黃門(無性器人或閹人),奴婢,一切鬼神,盡得受戒。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,與道相應。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,一切染衣,乃至臥具,盡以壞色,身所著衣,一切染色。」

這一段話,看來頗為含混。不明白衣制的宗旨及其本義者,很易迷糊誤解。因此有些只知傳戒而不研究戒律的出家人,便把佛制的三衣乃至鉢具,一概送人情;凡去求戒,不論在家戒出家戒,一律奉准受持。此種陋風,不始於晚近的喪頹,即在明末之際的蕅益與蓮池諸大師,已在大聲疾呼,極力抨擊了。

其實,菩薩戒,六道眾生,除去地獄,但能理解法師語者,無不可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