極小如豌豆,或一、或三、或五、或七,不得如花形。」
所以袈裟一詞,含有「壞式」與「壞色」的兩重意思,它的目的,並不故示道行,乃在破除比丘們的愛好與貪著,如果為了衣飾的莊嚴,時時整齊愛惜,比丘們便不能一心向道了。所以道人而穿著樸實者,確為應當的事。
我們只知道佛陀規定難陀尊者,披著黑色衣,因為他的形相有些像佛陀,弟子們遠處見到難陀,嘗誤認是佛,所以要他披著黑色衣以為區別。至於佛陀及僧團中比丘大眾的常服,究係何種顏色,則不得而知,如說青、黑、木蘭,三色隨意披著,則不應特令難陀尊者獨披黑色。但總不是今日南傳佛國比丘所披的黃色「袈裟」,依律佛陀不唯不聽許比丘披著大紅大黃,即使青黑二色,也非純青純黑,才合乎規定。至於南傳佛教的黃色衣,究竟有什麼來歷,應不應該作「貼淨」與「點淨」,亦不得而知。但就事實而言,黃色僧服上,好像沒有貼或點的跡象,也許跟中國一樣,由於傳訛而來,或者他們另有律本的依據,亦未可知。唯有在《舍利弗問經》中,佛陀曾預記:「摩訶僧祇部,應著黃色衣。」但在佛世的比丘,絕無著黃色衣的。
如要嚴格的說,我們今日的比丘,不分中外,並沒有真正的披著「袈裟」衣,試問:誰見那一個比丘的衣上貼一塊舊布,或漬一些其他的顏色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