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164

除了四根本戒,均可開。唯有一點當要明白:如果不是非吃不治者不應吃,病好以後不應吃,只為肚飢不應吃,否則便成波逸提罪。

七、七日藥與盡形壽藥


從根本原則上說,佛教不主張多吃與貪吃,所以佛陀常常讚歎頭陀行的一食法,迦葉尊者便是終身受持日中一食的老比丘,故也常常受到佛陀的讚歎。

許多比丘們聽佛讚歎一食法,也就遵行一食法,一天之中只吃一點點的副食品,吃過離位之後,便不能再吃了。因此在弟子中由營養不良而引起的病象,漸漸地,普遍地發生了。佛陀發現之後,便允許比丘們若有病者,可以數數食,可以吃飽。

另有一年的秋天,比丘們得了風病,體質衰弱,並且生了惡瘡。佛陀見了,便許比丘們有病者,可以吃十種營養品,那十種便是:

第六種以下便是五種脂──五種動物油。

但是這一方便開出之後,畢陵伽婆蹉尊者的比丘弟子們,法緣很好,居士們多以以上五種食物供養,使得比丘們受用不完,到處放置,弄得僧房之中,變成了堆棧倉庫一樣,因此受到俗人的批評。

佛陀知道這一實情之後,便制出以七日為限的規定。接受以上五種食物之後,應在七日之內吃完,若吃不完,應該分給大家吃,到第七日終夜的明相出現時,如果尚未吃完,便應將所有的食物全部捨出,並在捨出食物以後,還是要犯墮地獄罪,必須如法懺悔。

因為能夠蓄藏七天,故也稱為七日藥,其餘的食物,如果接受之後,時藥應在時中食,過時不應食,非時藥只能在一日一夜中食,第二天不應再食,不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