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四根本戒,均可開。唯有一點當要明白:如果不是非吃不治者不應吃,病好以後不應吃,只為肚飢不應吃,否則便成波逸提罪。
七、七日藥與盡形壽藥
從根本原則上說,佛教不主張多吃與貪吃,所以佛陀常常讚歎頭陀行的一食法,迦葉尊者便是終身受持日中一食的老比丘,故也常常受到佛陀的讚歎。
許多比丘們聽佛讚歎一食法,也就遵行一食法,一天之中只吃一點點的副食品,吃過離位之後,便不能再吃了。因此在弟子中由營養不良而引起的病象,漸漸地,普遍地發生了。佛陀發現之後,便允許比丘們若有病者,可以數數食,可以吃飽。
另有一年的秋天,比丘們得了風病,體質衰弱,並且生了惡瘡。佛陀見了,便許比丘們有病者,可以吃十種營養品,那十種便是:
- 酥──從牛出乳,從乳出酪,從酪出生酥,從生酥出熟酥,從熟酥出醍醐,而醍醐最為上藥。今日的奶油,可與酥相近。
- 油──《律攝》中說:油謂苣、蕂、蔓、菁及木蜜等,並五種脂,如法澄濾。這五種植物的根莖及葉可以當菜吃,子則可以榨油。此土的豆油、菜油、花生油、芝麻油等,可與之相通。
- 生酥──是從酪中提出,也是一種半流汁體,不是牛奶,不是奶油,也不是今日的奶粉。若要勉強比對,唯有與奶粉相近了,但總不是奶粉。
- 蜜──蜂蜜。
- 石蜜──是冰糖,也可說是一切糖的結晶體。白糖、黑糖(紅糖)等皆可屬之。
第六種以下便是五種脂──五種動物油。
但是這一方便開出之後,畢陵伽婆蹉尊者的比丘弟子們,法緣很好,居士們多以以上五種食物供養,使得比丘們受用不完,到處放置,弄得僧房之中,變成了堆棧倉庫一樣,因此受到俗人的批評。
佛陀知道這一實情之後,便制出以七日為限的規定。接受以上五種食物之後,應在七日之內吃完,若吃不完,應該分給大家吃,到第七日終夜的明相出現時,如果尚未吃完,便應將所有的食物全部捨出,並在捨出食物以後,還是要犯墮地獄罪,必須如法懺悔。
因為能夠蓄藏七天,故也稱為七日藥,其餘的食物,如果接受之後,時藥應在時中食,過時不應食,非時藥只能在一日一夜中食,第二天不應再食,不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