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問題在現代化的城市中,不必顧慮,因為城市中的自來水,都已過濾好了的。但在鄉村山野之間的佛弟子們,仍應加以重視。
(二)淨食與不淨食
佛制規定,比丘不得自炊自煮,必須沿門托鉢,以免雜役之勞,並除貪求之念。如果自手炊煮,便成不淨食。但也有其例外,有病比丘要吃粥,可在寺內另結一個「淨廚」界,僧團許可之後,寺內的廚房,便成合法。唯仍不許比丘自炊,應由五戒淨人或沙彌代煮,實在無人可求,才可比丘自己動手。
今日的泰國比丘,皆行乞食制,但在寺院中,仍許有廚房,比如淨海法師就讀的瑪哈讀佛寺裡,允許吃素的人,組織素食團,在寺內由一位優婆夷代辦,大家按月津貼伙食費(見《海潮音》四二卷八月號二一頁)。寺中的淨廚,本為病人方便開設,但如齋主來寺內齋僧,亦可啟用。至於早上的小食(粥等),也可在淨廚中辦理,中國寺院中用香伙或稱道人的在家人,炊煮灑掃,實在是對的。
所有食物,時中受了時藥,必須時中食用,否則留到下午,便成不淨食或稱殘食;非時藥在時中受時中飲用,也可在非時受時中飲用,若留到第二天,便成不淨或稱殘食;如果受而過夜與食同宿,便成殘宿食,或未受食而卻與食同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