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241

佛陀是用不著制定戒律的。所以佛陀對於比丘戒的制定,是在成道五年之後的事。

不過,眾生之中,適合於出家根性的人,終究是少數,因此,佛陀制戒,也是逐級上升的。佛陀成道不久,初度在家弟子,即授五戒,而制邪淫,以後為使在家弟子,也有種種出家善根的機會,便制八關齋戒,於每月的六個齋日,受持不淫戒。再進一步,如果願意出家,終身不淫,佛陀即制沙彌十戒,但是沙彌犯了大淫,雖亦照例驅遣還俗,所犯的過失,僅是惡作罪而已。如果決志出家,年滿二十之後,即受比丘大戒,成為比丘之時,對於淫戒的規定,就不是那麼簡單了。

淫戒於在家戒中,列在其次,而以殺戒為首,但在比丘、比丘尼的出家戒中,則以淫戒為先。這有兩重原因:一是佛為比丘制戒,第一條就是制的淫戒,在佛時的僧團中,第一個犯過的比丘,便是犯的「不淨行」,所以淫戒在先;一是如中國人說的「萬惡淫為首」,由於淫欲的關聯,可以使人連帶去犯其他的過失,比如好色之徒需要花錢,於是而犯偷盜,由於淫與盜的受到阻礙,便會殺人洩憤,因而淫戒在先。

淫戒當以男女既成相交的事實之後,方始成立罪名,但在未曾達成行淫的目的之前,必藉種種的手段而為方便。所以佛制淫戒,是以男女相交為根本罪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