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242

由根本而來的尚有方便罪。又因為男女的頻頻接觸,很可能成為根本罪的前方便,即使不會成前方便,也會使人懷疑成為前方便,因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」者,比比皆是。而世上的真實「君子」,確也不可多求,所以在根本罪與方便罪之外,尚有威儀罪──防微杜漸,避免譏嫌。

因此,在比丘比丘尼戒中,關於制淫的有很多條文,現在試舉《四分律》的要者如下:

比丘戒共為二百五十條,關於淫戒者,佔了三十一條,是為全數的八分之一強;比丘尼戒共為三百四十八條,關於淫戒者,佔了五十條,是為全數的七分之一弱。

佛說:「寧以男根著毒蛇口中,不持著女根中,何以故?不以此緣墮於惡道,若犯女人,身壞命終,墮三惡道。」佛制淫戒,不唯要人斷除生死之因,更要人斷除下墮三塗之因,如果受了比丘、比丘尼戒,乃至五戒,而不持守淫戒,命終必墮三惡道。受戒持戒,即使不能了生死,也必能得生於天上人間,所以佛陀要說「寧捨身命不犯戒」,毒蛇所咬,死後得樂是長遠的,男女行淫,死後受苦也是長遠的。試問:片刻的歡樂,遭致無窮的痛苦,合算得來嗎?此也不特推到來世,即於現在,由於淫的罪惡而「一失足成千古恨」者,也是罄竹難書。

因此,佛陀為了憐我們這些眾生,所制戒律,也就無微不至。

七、淫戒的重與輕


犯淫之最重者為根本罪,次重則為方便罪。以此兩節,乃為比丘比丘尼戒的核心戒,不宜也不必在雜誌上刊出討論,所以從略。所謂根本淫戒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