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低限度要做到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中所說:「尼入僧寺,白乃方前;僧向尼坊,問而後進。」「婦人入寺,不進房中,廊下共語,暫時便去。」這在我們中國,已無法做到了。唯於譏嫌,應予謹防。
這些規定,自是用來防微杜漸與息譏止嫌的,但對出家人而言,實是必要的,因為凡夫出家,雖能立志禁欲,若無相當的修持工夫,定力是不夠的,是經不起誘惑的,頻頻接觸,很可能日久生情,到達情意纏綿之際,也就無法自主了。正如《四十二章經》中所說:「妻子情欲,雖有虎口之禍,己猶甘心投焉。」另有云:「投泥自溺,故曰凡夫;透得此門,出塵羅漢。」一般人既非出塵羅漢,腦際則應時時亮著警報的紅燈,為了自己,也為了佛教。出家雖仍許可還俗,既已好心出家,還俗豈不可惜?有人以為,美女惑人,自應避卻,醜女無有媚力,當可例外了。其實,「情人眼中出西施」,只要業緣成熟,中陰身見到老母豬,也會看成絕代的美女,何況是人?又有人以為,防止譏嫌,止於青年男女,若老若小,則可不必計較。例如孔子所說的君子三戒的第一戒是:「少之時,血氣未定,戒之在色。」可見若幼若壯若老,便不必擔心於色之為患了。又說:「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。」到四十歲時,便可不受外力的誘惑,五十能知天知命,七十則可「心無罣礙」,無拘無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