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見人到四十歲以上,既能無惑於外,當可不避譏嫌了。其實,那是孔子的自述,孔子能做到如此,一般的凡夫,焉能做到如此?唯以常情而論,老年上座比丘,德行當在下座比丘以上,衡事度理,接引群機,當非下座比丘所可相比。所以佛教的聖人,根本不用戒律條文,正反反正,皆能與戒的精神相應,成文的戒律乃為凡夫而制的規定,故其不唯若小若老,非人乃至畜牲的若男若女,皆在謹防之例,如果自驗已證聖果,已登聖位,自可不受戒律條文的限制。比如釋尊以化人度淫女;菩薩以分身應魔女,令發菩提心;婆須密多以淫女身,令人證解脫門。又如《圓覺經》中所說:「心不住相,不著聲聞緣覺境界,雖現塵勞,心恆清淨,示有諸過,讚歎梵行。」假如自己未證聖果聖位,甚至尚未到達內凡的境地,那麼,在戒律的儀則之前,應該是一律平等的。故雖如唐代的清涼國師,歷九朝為七帝師,圓寂之後,相傳為華嚴菩薩,並有金神迎其兩牙歸養,但其直至百二十歲,仍誓:「足不涉尼寺之塵。」我們看來,能不慚愧萬分!
再說,根據美國的調查統計:美國女人的四分之一,在十五歲時,即已接受男性的愛撫;美國女人的生殖欲或色欲的高潮,是從將近三十歲起,直到五十或六十歲止。在印度,十來歲做母親,不算稀奇;在西洋,常有不滿十歲的女童做媽媽,七、八十歲的祖母做新娘;今(一九六二)年六月間報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