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沙彌則永不得受大戒。這些條件的要求,都是佛制的,但是中國的佛教徒,卻只限於紙上談兵,登壇秉具之時,教授與戒和尚,固然會問遮難,但總未見一個新戒被難住和遮住的。在大陸上有些戒場,為貪戒子多,明知小沙彌不夠二十歲,竟教他們先打妄語說已滿二十歲;做得好看一點的戒場,便由戒和尚送幾歲,以便湊滿二十歲,這是笑話了!還有見到癩頭的、瞎眼的、跛腳的,也都能夠受到具足戒;至於年過六十歲,當然更在方便之例了!那些人能不能得戒,自是問題,那些戒場的傳戒師,應不應該負起一些輕法慢制的責任,又是一個問題了!

正因如此,難怪一般人以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。

如要求其比較合乎律制的規定,在現代來說,剃度師們固然應以審慎的尺度,選擇出家的弟子;在戒場傳戒之時,新戒報名,也必須附繳一份健康檢查表,然後經過一次當面的口試,最後才可決定應否予以授戒。否則的話,所說的條件,根本就不是條件,而是虛應的幌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