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日的佛教 112

也將會被社會大眾所妒嫉。不論是田產或房產、動產或不動產的擁有,超過了社會大眾的水平,而不提供社會大眾的福利,便會引來災難。若將佛教徒的智力和財力,普施於社會的大眾,提高大眾的道德生活及物質生活,佛教必將受到普遍的歡迎。

近年來的中國佛教徒,已漸漸地由勠力於寺廟建築的風氣,邁向社會福利事業的努力,乃係佛弟子的覺醒,也是社會轉型期中的好現象。當然,我們不會說佛教徒不可建築寺廟,只是希望強調:新建寺廟宜考慮其用途及其實際的需要,例如自古的寺院是供修行者過潛修生活的道場,現代則有為了配合一般大眾休閒活動的觀光寺院。為了教育、文化、慈濟等活動,當然也該有其場所。除此之外,如果僅為建築而建築,那就浪費了物力。

今日的新加坡,政府已有明令規定,不許新建寺院、教堂,乃由於該國的幅員面積太小、土地有限而人口日增,故積極鼓勵宗教團體及個人,興辦社會福利事業,不論老人福利或兒童福利等,便可申請購地建築。而臺灣雖較新加坡的面積為大,但其已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,在可見的未來,禁建寺院、教堂的措施,必將出現。凡我佛教徒,應先未雨綢繆,出家僧尼的生活來源及道場的經營方式,必須要由經懺、香火、募化的型態,轉變為教育、文化、慈濟的模式,也就是由保守的寺院,步向與大眾福利息息相關的道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