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至以種種民間社團的名目而受到多方的支持和鼓勵。加上神祕型態的面紗,一般民眾基於神佛不分的民間信仰習慣,為一貫道所吸收,極其容易。據說立法院有四十多位的立法委員為一貫道的立案出力,政府及民間各級民意代表和黨政要員,也有一些是一貫道的信從者或同情者,內政部的解除禁令,實在也是時勢的趨向。已是既成的事實,與其禁止,不如讓它公開,從地下活動轉變為合法和公開的宗教團體,更切乎民主社會的要求。
祕密結社的宗教團體,演變成為政治野心分子的工具和資本,是非常可能的。在西方有基督教的政黨,在日本有日蓮正宗創價學會的公明黨。但是在具有完善民主制度的社會之中,是以公民的選票多寡來決定政權的主持者是誰,不需要像過去一樣動刀動槍、聚眾作亂。比如在美國的猶他州,絕對多數是摩門教的信徒,所以,該州的政治與法律,在不抵觸聯邦的憲法範圍之內,盡量是以摩門教的教義為其立法指導原則的。因此,我們對一貫道的解禁,並不需要擔心,倒是更值得歡喜。因為,從此之後,它和佛教、道教劃清界限,它們的寺院和集合場所,可以從佛教會的會員和道教會的會員中獨立出來,使得大眾一目瞭然。既不是佛教,也不是道教,一貫道就是一貫道,再也不會有魚目混珠的現象發生。
一貫道解禁之後,國內的大眾傳播工具,各報章雜誌、電視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