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主張身和、口和、意和、戒和、見和、利和的實踐,否則不易產生真正和樂的氣氛。所以從教主釋迦世尊開始,雖不排斥外道,甚至容許佛教徒繼續供養曾經信仰過的外道,但是亦極力主張三寶弟子應促成佛化社會和佛化家庭的實現。近世紀以來,有識的佛教大德也無不主張佛化家庭的重要。可見凡是已經信佛學佛的居士,都應設法使家人成為三寶的弟子。從兒童解事開始,就應灌輸佛菩薩慈悲濟世的精神,使之日後不至成為問題青少年,並且奠定他們道德觀念和宗教信仰的基礎。
我們不但不能放棄勸導家人親友信佛學佛的責任,還要盡可能地運用各種因緣時機,透過種種方式,使已信佛教的人認識更多,未信佛教的人萌發信心。不過,信仰的力量必須從實際的利益產生。為得這種利益,除應具備基本的佛學知識,更重要的是修持的活動,唯有修持才能得到身心的反應和感應。此時,佛法的好處會在個人、家庭、事業等方面顯現出來,信心也就漸濃,亦能助長他弘法利生的願心。因此,我們主張把禪堂和蓮社在每一個佛教家庭裡建立起來。
所謂家家禪堂、戶戶蓮社,並不是否定寺院的存在,也不是把寺院的弘化活動轉變為家庭的型態,而是每一村、每一鄰或每一里之內的佛教家庭,互相聯繫,彼此鼓勵,輪流在各家庭定期打坐、念佛或舉辦佛學討論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