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無教理的特色,若說有特色,就是三教一家、五教同源、萬教歸元之說。他們介於多神的民間信仰和一神的高級宗教之間,由於帶有民族色彩和涵容的精神,且予以倫理化及形而上的理念化,遂也能自成一套所謂的教理。
如果印度佛教從未輸入中國,中國的道教是無法形成的,至於其他的民間信仰,也僅會停留在祖神崇拜、庶物崇拜、自然崇拜的層次,不可能產生更高的宗教理念。因此在中國也好,日本也好,凡是新興的民間宗教,都無法不藉佛教的信仰作為他們的依附。日本自明治維新以至二次大戰戰敗受聯合國託管期間,為時一百年左右,產生了許多新興宗教。其背景是西方文明的東漸和日本本土文化的再度反省,二者產生衝擊,本土原有的宗教無法滿足當時日本社會,特別是中下層社會的要求。因此,昭和二十六年(西元一九五一年)頒布宗教法人法之後,遂有「新日本宗教團體聯合會」之成立。此會的成員包含立正佼成會、PL教團、世界救世教、生長之家團教、唯神會、天崇教、修養團捧誠會、天真道等八個團體。此外尚有大本教、圓應教、三五教、天照皇大神宮教、天理教、人道光德教、金光教、黑住教、靈友會、孝道教團、佛立宗、法師會、妙智會、佛所護念會、妙道會、國柱會、創價學會等。以它們的源頭系統而言,大致是從山岳信仰、日蓮教、密教等三個系統而來。不論是那一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