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一年出賣好幾次。正因如此,各級負責徵兵的單位,對於新兵的看管,不得不嚴,他們對待新兵,好像對待囚犯一樣,甚至比看囚犯還要嚴緊,沒有個人的自由,大小便也要排了隊,由班長端著槍押著隊集體行動。
民國三十六年(西元一九四七年)至三十八年(西元一九四九年),靜安寺便經常有這樣的新兵駐紮,他們由各地集運到上海,再候船隻轉到前方去,一批一批地來來去去,使人看來,真有不忍卒睹之感。但也不能責怪護送單位的苛刻,若非如此,護送單位勢將無法向上級交代。
軍人給我的印象,從小就是不好的,所謂「兵荒馬亂」,我們鄉下,只要軍隊一到,便會鬧得雞犬不寧的。但我自己,竟又自動自發地當了兵。
這是這一大動亂的大時代,使我做了當兵的決定,為了苦難的國家,為了垂危的佛教,為了個人的安全,我必須採取這一當兵的措施。雖然說,當兵的分子複雜,古今好多名人,卻也是從軍中出身的。何況佛教有一非常寶貴的訓示:菩薩的精神,如污泥中生長的蓮花,蓮花離了污泥不能生長,生長以後的蓮花,卻又不為污泥所染。這就是說:要做菩薩,必須要往罪惡的眾生群中去隨類攝化,能化眾生而又不為眾生之所同化。當時的局勢,既然要我當兵,也就勇往直前了。人之好壞,全在個人的意志,所以我在當兵之前的數小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