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建東初禪寺
我民國六十六年(西元一九七七年)底回國之前,在美國已有點基礎,有學生跟著我學佛法,而且有人要跟我出家,因此,除了在臺灣進行文化館的維持與發展外,在美國也同時進行另一道場的開創,那便是民國六十七年(西元一九七八年)在美國紐約創建的東初禪寺。
最初身上只有七百元美金,沈家楨先生、仁俊法師、應太太在經濟上面,多少幫了些忙,我很大膽地便以分期付款方式,在紐約的皇后區買了一棟連地下室計三層的房子,又花了兩萬美金,用兩年時間,整理出地下室,打禪七可容納二十五人,聽經可容納百人。
開創之時,我已離開美國佛教會,為了找房子,雖在漫天飛雪的隆冬季節,我帶了美國徒弟,背著睡袋、衣鉢四處奔走,時時準備睡在馬路邊上。有時夜宿信徒家裡,多半在中國城的浩霖法師處掛單,在這裡我很感謝他給予我不少方便;此期間遇到不少的人情冷暖,有的寺院,口上客氣說設備不好,恐怕待慢,實則是拒絕我們借住。我卻過得非常愉快,常聽人說為法忘軀,以天地為家的生活,我多少體驗到了一點。那時,由於美國及中國弟子們苦苦哀求我,不要拋棄他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