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經常有各種靈感,也深信不疑。結果就在那裡遇到了全度法師,而談起金山這塊土地,這可說是不可思議的感應事蹟。
從三月二十九日到四月五日,是農禪寺舉行清明佛七的時段,我必須擔任主七和尚,照理無法分身,所以即使看過了地,也只能在佛七圓滿之後再來考慮那塊地的事。然而林居士、方居士以及另外一位中華佛學研究所護法會的理事長楊正居士,三人跟全度法師交談之後,盼我急速作成決定,而且越快越好,原因是他們覺得這樣的因緣稍縱即逝。所以即使在佛七期間,三月三十日那天,我還是親自到了佛恩寺,辦妥土地轉讓的條款契約。全度法師說明這不是買賣,但這塊土地的投資人有許多,必須要作妥善的處理,不過他願意把自己的這一份無條件捐出,後來他們公司合夥人之一的李昭男居士所持有的一份也捐出。雖然如此,我們需要付出的款項還是很多,以我們當時的財力,這是不可能負擔的事,而且我預定在四月十日就要出國返回紐約僑居地,也無暇為之籌款,而在契約書中訂定三個月內把全部款項付清,事實上我還在美國,這又是一件不可能的事,此外,這件事相當冒險,因為要把土地所有權的轉讓手續全部辦清,需要四個月到半年的時間。當時十八甲土地多半是農地,少數是林地,依照臺灣的土地法規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