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老師指定的課程,包括兩門語文,兩門跟自己專攻主題相關的課程,一門佛教文獻學或者佛教資料史,另外兩門是學生自己主題研究的課程,然後再加上二十到二十五頁長的小論文,算為三個學分。至於普通的學生,再加四門課程,作為輔助佛學基礎及語文能力之不足。
通常的上課方式分成三類,就是老師授課、師生對讀研討、學生上臺報告。一個碩士在畢業前,必須到大學部給學生演講四十五分鐘,是就研究的課題作授課的練習和考驗。另外要在兩個小時內即席撰寫一篇有關研究方法的論文,約六頁以上。論文的題目事先已由老師提供參考資料,共有八個主題,要讀許多的書,然後由老師指定八題中的任何一題撰寫論文。經過這樣的訓練之後,完成的碩士學位,應該是有相當的程度了。
我又問起他們,在對於教授們的共同研究方面的運作方式,他們告訴我是採用對讀、研究、討論。那是集合不同研究領域的人,選擇同一部經、同一部論、同一篇論文、用不同的立場和角度,甚至是根據不同語文與版本,研讀同一個題材的資料。就可使得每一個人都能增長自己未見未聞的觀點或訊息,大家不但不感到乏味,而且都會覺得很有意義、很有收穫。
我也問到研究生獎學金的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