並且該二比丘分別改名為昌乘,昌恆。民國十六年(西元一九二七年),該寺後繼無人,負債累累,集合山西省十大寺住持共同商量,外債由東房的廣濟茅蓬代還,並將碧山寺從此改為永久的十方道場。
歷來中國佛教的寺院,傳承制度有兩種︰1.是傳賢的十方制;2.是傳徒子徒孫的子孫制。十方制是從已經出家而在十方參學有了成就的僧眾之中,選拔考驗合格者傳法。傳法是以心印心表示已經通過上一代過來人的證明,確為實修實證的有德僧。然後再從有德僧中選拔適當者,擔任寺院的住持一職。所謂傳給徒子徒孫,是在各該寺落髮剃度出家的弟子,成人之後,就有權利繼承上一代的住持職位,這種制度,如果沒有好的師父,也缺乏資質優秀,道心堅固的出家子孫,難免會產生流弊。所以子孫道場的寺院,不如傳賢的十方寺院來得謹嚴。相反的,如果沒有子孫道場的剃度因緣,十方道場也可能斷了僧源。
碧山寺從一個破落的子孫制寺院,過渡到選賢的十方叢林,是可喜的事。從此也就以「廣濟茅蓬」聞名宇內,它是當時五臺山唯一的十方道場。廣納四方高僧名尼,常常講經說法,舉辦盛大法會。
至於碧山寺的建築及其布局,依據李俊堂寫的《碧山寺》小冊所述︰中軸線上第一座天王殿,面寬五間,佔地二百八十八平方米,單檐歇山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