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步蓮華 98

《比丘尼律本會義》十二卷,其中的第一種,已被編入藏經。

此後,主席寶華山的是珍輝實辻王律師(西元一六七五~一七二二年),他最初是學《華嚴經》及《涅槃經》兩部經,受具足戒後,專修戒律,歸心淨土,他的法緣也非常殊勝。他是應閔緣律師所請而出任寶華山方丈。

在《新續高僧傳四集》所收,寶華山近代的律宗高僧,最後一位是文海福聚律師(西元一六八六~一七六五年),他得戒於寶華山的閔緣律師。他在主席寶華山前,曾歷經八載,參叩天童及天目諸寺的禪匠,默印深契,諸方禪家都以肩承正法的龍象相期待,但是他還是以戒律的傳持為重,所以復上寶華山。當時正是珍輝律師擔任住持,未幾珍輝圓寂,他便繼承寶華山法席,而於清世宗雍正十二年(西元一七三四年)受到皇帝的隆禮,奉召入京,屢承聖眷,討論佛法。他在傳戒期中,曾有一次,戒弟子多達一千八百零九人,極受朝野的尊敬,一時無人出其右者,他輯有《瑜伽補註施食儀》、《南山宗院》、《寶華志餘》等著作。

自從清高宗乾隆三十年(西元一七六五年)之後,寶華山的戒律傳統還是繼續存在,但是它的功能僅是每年定期傳戒,燒香疤、跪拜、起立、懺悔、出坡以及日常早晚功課,戒期之外便是放焰口、打水陸,已經沒有真正弘揚戒律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