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經新釋 49

第二十七及二十八卷也曾說到菩薩已得到無生法忍,已住不退轉地,煩惱已盡而習氣未除,乃為眾生有大慈悲而自在化身之故。

觀行


「行」以心為主、身為從,心以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為我的反應,跟著產生身及口的行為動作,便構成造業的事實。所以當我們起心動念時、開口說話時,一切當觀照,是不是與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煩惱我執相連相應;如果是,就算構成了「行」,就是在造業;如果不是,就不是「行」,就不在造業。

譬如有一個人走夜路,看到了一隻癩蛤蟆,而他最討厭癩蛤蟆,便不假思索地一腳踩上去,希望把它踩死,結果發現原不是癩蛤蟆,而是一堆狗屎。雖然他沒有殺生,但因為他起了瞋恨心及殺念,若依小乘律,不算犯戒,也不造殺業;若依菩薩律儀,因為傷了慈悲心,所以既犯戒也造業,他踩上了一腳狗屎,也算是受了果報。

在日常生活中,當你發覺有了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的煩惱時,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?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?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,去以佛法度化眾生,就會轉黑業的行,為白業的行,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