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經新釋 50


如果明知你自己造惡業,便當立即痛徹懺悔,發願改過修善,就是修行了。累犯而無悔意的身、口、意三業惡行,所造的惡業和初犯的也是不一樣,所受的果報也較沈重,所以起了煩惱就當觀照懺悔,漸漸的變成正知正見的正行,就能變成無明滅而行滅了。

禪修者要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處,發現煩惱心將起時,最好不讓它出現,若已出現時要讓它停止,如果不能停止,要以念佛、禮拜、持咒、數呼吸等方法來轉移它。

觀識


「識」其實也沒有這樣東西,它本身是先由行為構成業力,再由業力累積聚合為識,如果「行」滅,「識」就無法存在。識的產生是因為我的執著,誤將無明煩惱執著為「我」。例如以貪為我,向外把環境據以為我,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是我,向內把自己的思想、觀念等的價值判斷執著為我。

我們當觀,外在的環境例如眷屬、財富、權勢、名望等,乃至自己的肉體,原來不是我,將來也不是我。內在的價值判斷,可以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,所以是虛幻的,當然也不是我。譬如說認為自己有多少財產、地位、功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