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摩經六講 124

自己心中已無煩惱無明,但是仍在煩惱無明的眾生群中,普度眾生。

「夫求法者,不著佛求,不著法求,不著眾求。……法名無染,若染於法,乃至涅槃,是則染著,非求法也。」〈不思議品第六〉

今天的聽眾都是求法的菩薩,所以才來聽講佛法。可是聽佛法的人有兩類:1.是希望聽到佛法的道理、觀念、方法,然後回去寫書或轉告給他人。這樣好不好呢?很好,《法華經》以及一切所有經典,都鼓勵我們聽了法,乃至一句、一偈告訴他人,都有無量功德。2.是如此處,《維摩經》告訴我們的,求法的人和說法的人,應該不要以為有佛可求、有法可求、有僧眾可求。初機學佛的人,求佛加持、求法修道、求僧傳法;希望從僧學法,由修學佛法而成就佛道。這都是有執著而求三寶,也是正信學佛的正常心態。但是,如已到了心無罣礙的程度,心中無物,心外無相,自心清淨,心性本空,執著世間浮利虛名,身外之事物,固然是錯,縱然是佛教的根本,佛法僧三寶,也執著不得。正如臨濟義玄禪師云:「真佛無形,真法無相,……設求得者,皆是野狐精魅。」又云:「如真學道人,并不取佛,不取菩薩羅漢。」甚至於說:「求佛求法,即是造地獄業。」其語重而心長,目的是為參禪求道的人去滯除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