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他人也有益的是好事;對自己無益也無害,但對他人有益的是大好事;而對大家有益但對自己有損的,則是最大的好事。

菩薩一向所行,均為捨己利人之事。為成就他人,奉獻自己之時間、體能、知能、智慧而不求回饋,無怨無悔,方為真正的菩薩行者。

經文「隨所應為現其身」的「應」字,是有求必應,眾生有求,菩薩必應。既是作為一個菩薩行者,對於不同的眾生,在不同的環境、時間,冀求不同之幫助時,便以恰到好處的方式來幫助他們。各位在《法華經》的〈普門品〉中,看到觀世音菩薩有三十三應化身,在《楞嚴經》裡則有三十二種應化身,這僅是舉觀世音菩薩為例。事實上,一切的大菩薩均有如此的悲心悲願及其應現身。

請問,我們凡夫,能否依不同的身分來幫助人呢?可以的!我們每一個人,在同一個時間,都具備很多的身分,一生之中也經歷各種不同的身分,無論在家庭、在社會,都扮演著很多不同的角色。一個人的身分,是可隨著自己所處的時間、環境及地位之改變而改變,因此我們可以種種身分去盡心力盡職責,幫助他人。

如果人人均能恰如其分地扮演好每一個角色,做好應做的事,盡到應負的責任及義務,這個身分便完成,這就是菩薩行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