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:剛才吃了一杯很好吃的冰淇淋,會有怎麼樣的想法?是不是又想再吃第二杯?這就是在受、想之後,馬上又再行了,行了之後,種種作用的力量就歸入這個識裡來。
早期佛教所講的第六識就是根本識,而行為也就是第六識因根境相對所起的行動;心攀緣「色」而有行動,緣識而揀色,所以唯識一定不能夠離開物質的色法。色有形色、顏色,形色或顏色都是顯色,又叫做表色;而觀念是思想的符號,叫做無表色,跟顯色是相對的。所以「色」之中並非全部都是物質的,而是含有物質的和精神的兩部分;五蘊大部分是以精神為主來說的,物質則是精神的附屬品。
五蘊是從心理的活動來看我們的身心世界。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對六塵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叫十二處;處有兩種意思,它是煩惱所生處,煩惱由此而生,煩惱也由此而入,所以也叫「十二入」。
六根緣六塵而生六識,是十八界,而根和識有什麼不同?識有分別作用,根則是根據、依據的意思,是根據、依賴六塵而產生六識的反應。不過,六識的反應並不是完全依賴六根,只是依賴它相對於六塵而產生的第六識反應,